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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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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國家多元希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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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我們的多元文化和多種族的組織,希臘字母,在推進我們的使命,團結起來,並賦予自己和我們的社區,形成一個更完美的兄弟組織聯盟,特此建立了治理國家的多元文化的希臘議會的憲法和章程法團。 現在存在的NMGC,今後舉辦的所有部門所有部門應受其約束,在憲法和章程建立的這種結構。

第一條-名稱

這個組織的名稱應是多元文化的國家希臘議會,法團,以下簡稱為“NMGC”。

第二條目標

NMGC應作為聯盟的團結下一個國家實體的所有多元文化和多種族,希臘字母聯誼會和女生聯誼會。 NMGC應成為其成員組織的諮詢能力。 各成員組織應作為一個希臘字母的社會自治。 的NMGC的目標應是如下:

  1. 提供一個論壇,允許之間組成的兄弟會和聯誼會的思路,方案和服務的自由交流;
  2. 合議機構,其周圍的社區,以及更大的社會大範圍內促進文化多樣性的認識;
  3. 為了支持和促進其成員組織的作品。

第三條-會員

第1節。 會員

的NMGC成員應包括組織成員資格按照成員的標準成員,第2,標準第三條所規定的,並已收到來自批准的NMGC委員會的成員遞交填妥的申請為會員後, 。

第2節。 準則

成員資格的標準應當包括:

  1. 希臘字母的組織通常被稱為一個兄弟或姐妹會是誰;
  2. 一個多元文化的多種族組織,由定義的NMGC入會申請;
  3. 已經存在了至少五(5)年,或有至少五(5)章節/確認其各自組織的入會申請之日起的NMGC殖民地;
  4. 五十(50),美利堅合眾國和美國國會的法律法規下的法律和法人團體存在。

第3節。 成員組織的代表

應各成員組織的兩(2)代表表示,坐的NMGC大會。 這些成員組織的代表應負責各自組織的代表投票。

第四條執行理事會

第1節。 人員

為NMGC(以下簡稱“執行局”)的人員應包括以下及其他人員不時可能是必要的:

A.當選的主席團成員
  1. 總統
  2. 副總統
  3. 書記
  4. 掌櫃
  5. 大學聯絡
  6. 公共關係協調員

B.被任命人員

1。 法律顧問

第2節。 主席團的職責

  1. 主席-主席的職責如下:(一)建立會議議程;(二)主持的NMGC行政局和的NMGC大會的常會和特別會議;(三)作為主接觸NMGC(IV)頒布任務的NMGC;(五)監督執行理事會;(vi)任何其他不時職責可能成為必要。
  1. 副主席主席-副總統的職責應是如下:(一)以協助總統認為必要的;(二)以主持超過了NMGC和執行理事會主席的缺席常會和特別會議;和(三)主持和監督,根據憲法和章程設立的委員會或由執行理事會的任何行政命令。
  1. 司-秘書長的職責應是如下:(一)所有行政局和NMGC的會議記錄和發放的準確分鐘;(二)管理的所有信件,並確保會議地點。
  1. 寶-司庫的職責應是如下:(一)保持財政和帳戶的NMGC;(二)研究的NMGC金融期權;(三)擔任財務委員會主席;(四)擔任首席財政官;(V),以解決保險事宜;(六)解決管理稅務有關財政NMGC問題的。
  1. 大學聯繫-大學聯絡的職責應是如下:(一),以幫助在建立在高校NMGC的;及(ii)作為的NMGC的國會議員。
  1. (三) 公共關係協調員-公共關係協調員的職責應是如下:(一)擔任任何非行政事項NMGC發言人;(2)服務作為公眾為NMGC的代表;解決和處理所有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分佈和散發傳單,傳單,網站相關的公告和新聞發布的相關責任;及(iv)作為規劃委員會主席。
  1. 法律顧問-法律顧問的職責應是如下:(一)提供上所有事項有關的NMGC的法律顧問;及(ii)作為為NMGC的法定代表人。

第3節。 執行的半年度報告

所有行政人員,除了局長,應是一個半年度報告編制和呈現的NMGC一般身體負責。 這樣的半年度報告應按照行政局通過既定的準則編制。

第五條-各委員會

第1節。 常設委員會

的NMGC常設委員會應為如下:

  1. A.財務委員會-提高NMGC \資金用於其日常的日常運作,以及任何特殊的項目,優惠,企業的財務委員會應負責。
  2. B.委員會的成員 -委員會的成員應為新成員申請審查的NMGC和審查的狀態現有的NMGC成員負責。
  3. C.規劃委員會-由NMGC贊助所有活動的規劃和實施規劃委員會應負責。

第2節。 特設委員會

應任命臨時委員會由行政會議時,執行理事會認為有必要的。

第3節。 委員會成員

  1. 另有沒有在憲法或法規的規定,應委託一個委員會的主席由行政會議。
  2. 委員會成員應在自願的基礎上。

第六條-議會管理局

所有未盡事宜由憲法和章程,由新澤西州和羅伯特秩序規則的現行版本的法律管轄的政策,規則和法規的NMGC應,新修訂的,分別

第七條-修訂

  1. 這可能只能修改憲法的組裝在10月的半年度會議的下列選舉投票權的成員代表的三分之二票數。
  2. 修訂建議的公告,須發表的半年度會議召開前至少180天的所有成員組織。
  3. 在10月會議上提出的修正案應在以下的10月會議上付諸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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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例

國家多元希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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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選舉及投票

第1節。 董事局成員

A.所有當選的主席團成員組織的代表和目前執行理事會成員坐在大會應選出。

二當選的主席團成員不得被視為或作為成員組織的代表到NMGC。

第2節。 會員代表

會員組織的代表應選出或由各自的組織任命,按照各自的憲法和章程和/或組織規則​​的秩序和政策。

第3節。 提名

當選的主席團成員的提名應在10月的雙年度會議每隔一年舉行一次。 所有被提名人應當在根據政策NMGC,他們為自己的競選辦公室進行。

第4節。 選舉的時候了

答:所有當選的主席團成員選舉應在4月的雙年度會議每隔一年。

B.所有成員組織的代表應選舉和/或每個日曆年3月1日任命。

第5節。 投票

A.當選的主席團成員的表決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或特別選舉。

B.特別選舉是在四(4)週期間進行的,以掛號郵件的選舉,競選,提名,投票,將在同一時間和論壇進行公告。

C.所有成員組織應當有一個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6節。 裝設

所有當選的主席團成員應安裝由該NMGC的前任主席在4月的雙年度會議每隔一年。

第7條。 任期

  1. 所有當選的主席團成員,任期為兩(2)年,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起各自的任期。
  2. 傳出當選的主席團成員的現任當選的主席團成員的人員過渡應在7月的執行委員會會議每隔一年舉行選舉在同一年,在這進行。

第8節。 資格要求

為了有資格選舉或任命的辦公室,一個人必須:

A.在各自的組織良好的信譽;

B.屬的一個成員組織,是在良好的信譽與NMGC;

  1. 至少有兩個(2)年辦公室有關字段的經驗,尋求舉行;
  2. 作為一個成員國的代表或委員會一年NMGC成員有經驗。

第9。 繼承和職位空缺

  1. 在總統辦公室發生空缺時,副總統應成為代理總統直到舉行特別選舉,以填補空缺。
  2. 在其他辦事處發生空缺時,應保持空置,直至舉行特別選舉,以填補空缺或直到總統任命的代理主任,由行政局批准。

第10條。 彈劾

  1. 任何人已被彈劾的官員應為任何其他職位的選舉資格。
  2. 應只發生任何官員的彈劾與投票人口的三分之二多數。 根據第一條選舉和投票,第9,辦公室中的問題,應當填寫。 繼承和職位空缺,第A和B。
  3. 彈劾應只發生後的人員問題,已經收到了口頭和書面警告,關於他或她的行為。 彈劾程序應舉行根據的NMGC政策。

第二,會費,費用,與金融

第1節。 一般

應在NMGC經費由會費,收費,其成員組織和其他適當的捐款,贈款,籌款活動的罰款。

第2節。 會費

  1. 所有成員組織應匯款的年度會費的NMGC。
  2. 黨費應當由執行理事會每年評估。

第3條附表會費及其他費用

  1. 所有年費,應當不遲於10月31 匯出。
  2. 10月31 支付459失敗的一個成員組織應評估的百分之十(10%)尾款滯納金。 直到收到付款,拖欠會費的會員組織應收取的十(10%)每月尾款%的滯納金。
  3. 匯費由本財政年度結束時失敗的一個成員組織應放在懸掛,在按照第五條的規定 - 紀律,第2 - 狀態,二款

第4節。 財政年度

財政年度的NMGC應開始於9月1 和8月31 關閉。

第5節。 佔資金

授權,花費NMGC資金的人應佔根據請求,並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根據行政局通過既定的程序等支出。

第三條會議

第1節。 大會

各成員組織的代表和執行理事會應聚集在會議每半年分別在4月和10月兩個月。

第2節。 行政局

執行理事會應每半年召開1月和7月的個月期間,分別。

第3節。 會議的行動,而

要求或允許在執行其新澤西州的非營利公司法“(以下簡稱”法案“)的註冊證書或本章程規定或會或任何委員會會議採取的任何行動可以不開會如果行動前,所有人員或委員會成員的情況下,可能會,及其書面同意,書面同意提交執行理事會或委員會的訴訟分鐘。 作為執行理事會或委員會就所有目的而言,一致表決同意書應當有同樣的效果,可以這樣說,國務卿任何證書或提交的其他文件。

可採取的任何要求或允許在通過該法案的公司註冊證書或本章程規定或成員組織的會議採取的行動如果沒有會議的所有成員組織有權投票就此書面同意及其書面同意提交大會的議事紀要。 作為大會的所有目的而言的一致表決同意書應當有同樣的效果,可以這樣說,國務卿任何證書或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公司成立

第1節。 企業生存

為了使可利用本身的,有來自企業存在的優勢,NMGC應當作為一個法人團體根據國會的法律和新澤西州的法律規範下的存在,說公司有權力新澤西範圍內開展的業務和活動,通過美國和其領土,和其他地方。

第2節。 控制和管理

對於企業而言,本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應賦予總統,副總統,秘書長,司庫,大學聯絡及公共關係協調員。

第五條紀律

第1節。 成員組織

  1. 一個成員組織,可放置在緩刑,緩刑,被驅逐的NMGC,罰款,或須償還所招致的開支:
    1. 違反憲法的NMGC的章程;
    2. 違反規則的NMGC的法規。
    3. 未能出席(2)連續會議,將導致以下兩種(2)年緩刑。 試用狀態的持續時間,該組織不能錯過任何會議。 在會議期間錯過了試用狀態的事件,該組織應立即暫停。
  1. 緩刑或暫停後,一個成員組織應是受到行政局定義制裁。

第2節。 狀態

  1. 感化 -緩刑成員,組織需要以下兩(2)年參加的所有會議,可以投票;
  2. 暫停 -暫停成員組織必須參加的所有會議;將失去所有的表決權;行政局須保持開放對話;必須提供一個行動計劃,以大會。
  3. 驅逐 -被驅逐的一個成員組織,必須等待兩(2)年,從驅逐重新提交入會申請的日期。

第六條-法定人數

第1節。 行政局

大多數目前在辦公室的人員,應構成行政會議的法定人數。

第2節。 大會

三分之二的投票權的成員(2/3)應構成的NMGC大會的法定人數。

第七條負債

的NMGC和執行理事會發表聲明,誰在違反字母或憲法和章程的精神和所有地方,州,聯邦法律和法規的成員組織的行動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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